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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过境签证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过境签证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5-28    

所有经美国转往其他国家的旅客均需在旅行前申请过境签证(C 类签证)或旅游签证(B2签证)。过境签证(C类签证)签发给经美国境内立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的外国公民。大多数情况下,符合过境签证资格的申请人也符合B1/B2签证(商务和旅游签证)的要求并可获得B1/B2签证来代替过境签证。拥有有效B1/B2签证的旅客如需从美国过境不必再另外申请过境签证,但享受 免签证计划 的国家公民例外。

必备申请材料 

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在面谈时提供下列材料:

1.    有效护照: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、或已损坏、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, 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。
2.    一张照片:  于6个月内拍摄的5厘米X5厘米见方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。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英文的DS-156申请表上,而不是用订书钉。详情请见照片要求
3.   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 您可以在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780元人民币。请注意申请费一旦支付即无法退款,即便申请人被拒签或放弃申请。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出示申请费收据原件两联。只有符合A-1, A-2, G-1, G-2, G-3, G-4, C-3, NATO和美国政府赞助的签证申请人可以免交申请费。请点击查看更多有关 签证申请费 的信息。
4.    填写完毕的DS-156 非移民签证申请表(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均须填写)
5.    填写完毕的DS-157非移民签证补充信息表(满16岁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须填写) 

建议携带的支持性材料

除上述必备材料外, 某些类别的签证还需要附加一些支持性文件。您准备好这些材料了吗? 请注意下列文件并非毫无遗漏,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文件也并不能保证您得到签证。
   1、
雇佣证明   由您的雇主开具一封证明信, 确认您任职于该单位,并写明您的职位名称

   2、海员的航海日志/培训记录   船员应携带其作为船员的工作历史和经历证明原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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